霸总的大哥[穿书] - 第247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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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他忘记了,这不是以前的小鹿,没有那么容易就听信他的话。

    你要送我去哪里?阿德,阿德你在哪里?保镖,保镖!路席左顾右盼,怎么都没能看到第二个人,这下算是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他。

    边序冷笑,还保镖,他哪怕是十个保镖,自己也依旧能把他们通通撂倒!

    你再乱动,我就在这里办了你!边序甚至抢先一步说出路席想说的话。

    因为被抢了台词,以至于路席怔愣片刻,才有些迟钝地说:你是在挑衅我吗?喂喂喂你别来真的啊

    话音刚落,衣服就被粗暴解开,路席像个小媳妇一样捂着自己的胸口不让边序看。

    他长这么大还没被男人这样看过呢。

    某个总裁表示委屈。

    可是边序不仅要看,他还要做更加过分的事情。

    片刻后,路席坐在楼下餐厅乖乖吃早餐,至少目前是真的不敢乱说话。

    这个变态,居然敢舔自己他一定是被我征服了,哼,男人,你成功引起我的注意!

    边序就坐在路席的对面和他一同享用早餐,路席是别想跑了,每当他想要逃跑时,边序总是会做更加过分的事情。

    就比如路席想趁边序做早餐的功夫偷偷溜走,结果人被按在灶台上,裤子都差点被扒了。

    在楼上时衣服被扒了亲遍全身哪里都没被放过也就算了,别的地方再失手,那他霸道总裁的面子往哪里搁?

    他甚至有点庆幸阿德他们都不在,不然自己真的就丢脸丢大发了。

    哪怕是霸道总裁,也是懂得审时度势的,他现在重要地是养Jing蓄锐,待到合适的时候再求助。

    话说阿德在哪里?为何自己只是睡了一觉就来到这个地方?还有唔,这人手艺真不赖。

    人家说征服男人的心就要征服男人的胃,而边序这边,无论再重来几次,总是能征服某只小鹿的胃。

    或许,路席天生就会被边序吸引。

    哪怕他现在给自己的人设是不认识边序,被他连续亲了这么好几次,生气归生气,倒是没有表现太多反感。

    吃过早饭以后,路席还是没有机会逃跑,哪怕他想用尿遁当做借口也没用,谁叫他和边序都是男性,他去哪里边序就寸步不离地跟着,最后只能乖乖被抓去做检查。

    检查结果出来以后医生也有点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路席恢复了一部分记忆,但又没有完全恢复。

    他现在只记得自己是麓时集团的总裁,没有女朋友应该也男朋友(此句是路总刻意强调,边序也不懂是什么意思?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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